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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政策解读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7-16 18:23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通知》(陕教函〔2024〕745号)《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24〕27号)《渭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24〕42号)《渭南市教育局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渭教发〔2024〕28号)精神,为方便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招生录取政策,确保我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对2024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政策做如下解读。

一、招生计划及范围

(一)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试点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以下简称试点综合高中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执行市教育局审定后公布的招生计划。

(二)招生范围

1.渭南高级中学30%的招生计划、临渭区瑞泉中学、高新区渭南中学15%的招生计划作为统招计划,面向临渭区、高新区之外的县市区招生,实行指标到县(大荔县、蒲城县、富平县,每县招生不得超过120人,其余县市区控制在80人以内),依据学生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自动转为区域内统招计划。剩余计划面向临渭区、高新区录取,依据学生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2.渭南高级中学、临渭区瑞泉中学、高新区渭南中学50%的定向招生计划指标到临渭区、高新区学校,其余各县市区确定的优质普通高中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所在区域内的薄弱初中学校,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学校(定向招生计划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3.临渭区、高新区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城两区招生,依据学生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其他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不得超计划、跨县市区招生。

4.综合高中班招生区域和招生对象与联合试点的普通高中一致。其中,渭南工业学校面向临渭区、高新区招生;蒲城县职业教育中心面向蒲城县招生;澄城县职业教育中心面向澄城县招生。考生成绩在达到区域最低控制线以上,依据学生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5.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面向全市初中毕业生。

二、成绩公布及志愿填报

(一)成绩公布。市教育局将于7月18日上午12:00公布2024年渭南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其相应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登录渭南招生考试信息网(www.wnksgl.com)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或关注“渭南市教育局”(微信号:wnedu0913)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查询;或携带相关证件到县市区招办进行查询。

(三)志愿填报及设置。7月19日8:00至7月21日18:00,考生自行登录渭南市招生考试信息网(www.wnksgl.com)填报志愿。我市普通高中志愿设置为提前批次和县市区批次。

1.提前批次志愿为渭南高级中学、临渭区瑞泉中学和高新区渭南中学(跨区域招生计划),提前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考生(临渭区、高新区考生除外)根据个人意愿,选报1—3所学校填报志愿。

2.县市区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在县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班)和市内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择1-6所普通高中学校填报志愿。

3.选报定向志愿的考生资格:凡在生源学校建立正式学籍3年以上,且连续在该校初一、初二、初三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具备定向生源资格。

4.通过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应填报专业测试合格学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

考生选报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县域限制,根据个人意愿,选报1—3所学校填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录取。

三、考生建档

(一)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全部建立电子考籍档案,招生录取使用电子考籍档案录取。考生考籍档案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负责组建。

(二)考生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或身份证、户口本)到毕业学校办理学籍档案转移手续,考生报到时学籍档案交录取学校,开学一周未报到或报到后自行离校的考生视为放弃新生录取资格。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录取结果和学生实际报到情况,在规定时间段为学生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三)综合高中班学生统一注册联合试点的普通高中学籍,由中职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单独编班;学习期间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可自愿申请转为中职学籍,同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

(四)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学生实际报到情况,在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登记,同时在规定时间内为学生注册中职学籍。

四、招生录取

7月25日至8月5日,在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统一时间,统一地点,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进行录取,并审批录取结果。录取顺序依次为特长生、统招生和定向生。

(一)特长生录取。经市教育局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成绩必须达到市上划定的特长生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统招生和定向生同步录取。统招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以上。考生统招志愿选报的学校为平行志愿,所有学校录取同时进行。定向生录取:在具备定向生资格且填报了定向志愿的应届考生中,以考试成绩和定向志愿为依据,按所在初中学校生源排队择优录取。

(三)凡在全国比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前18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前8名的渭南市体育运动学校的考生,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市上划定的特长生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学校提交相关获奖证明,经市教育局审核后予以录取。

(四)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市级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中和试点综合高中班录取后,进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到录取学校报到。招生学校凭花名册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渭南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