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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019年8月29日,市审计局局长王建军,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做了《渭南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报告全文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市级部门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级财政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暨追赶超越、扶贫资金、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医疗保险基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共审计单位(项目)74个,提交审计工作报告、信息43篇,促进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31项,提出审计建议156条,移送审计事项线索8件。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4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0,173万元,上年结余48,899万元,调入资金32,92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2,94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23万元,收入总计821,6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1,871万元;上解支出-41,112万元,债券还本支出36,96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965万元,年终结余157,979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30,265万元、支出239,6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43万元、支出32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加强预算和投资计划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支持“三大攻坚战”力度,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取得了较好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预算资金经济分类不准确,将有明确用途的预算资金以其他支出科目笼统下达,涉及资金9,715.54万元。
  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率低,资金使用效率不高。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率为77.3%,较上年降低了13.87%。其中有15个款级科目结转结余超过当年预算支出的9%。
  三是专项资金53,081.97万元下达不及时,部门单位滞留专项资金926.93万元。
  四是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覆盖面偏低,绩效评价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
  五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还不到位,存在资产闲置、账实不符等问题,涉及资金1,020.92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
  对43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门预算编制不细化、不科学。个别部门基本支出115.1万元未细化,政府采购预算与实际采购支出差距较大。
  二是预算收入征缴不到位。3个单位缓收、未缴预算收入332.74万元,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3.65万元。
  三是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10个单位违规发放各类补助108.96万元;3个单位预算结余资金723.7万元未统筹盘活。
  四是“三公”经费管理不够严格。7个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126.01万元;2个单位违规列支“三公”经费15.48万元。
  五是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11个单位支出办公设备、宣传费、印刷费1,644.21万元未通过政府采购。
  六是预算单位财务基础薄弱。12个单位存在帐表不符,少计收入、资产538.35万元;8个单位往来账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三)下级政府财政收支方面
  对5个县(市、区)2017年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政收入支出不实。3个县(市、区)虚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82.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65.17万元;4个县(市、区)应缴未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62.98万元、政府性基金7,373.51万元;2个县(市、区)违规减免、应征未征政府性基金14,039.89万元;2个县(市、区)少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86.63万元;2个县(市、区)存在欠税未清收168.21万元、预征税费337.96万元、应征未征税费215.34万元问题。
  二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4个县(市、区)出借财政资金52,944.08万元未按期收回;3个县(市、区)挪用专项资金5,351.62万元;2个县(市、区)项目进展缓慢,资金结余19,887.70万元;3个县(市、区)向非预算单位拨款6,153.80万元,未及时下达、滞拨专项资金9,806.85万元,未盘活存量资金3,062.19万元。
  三是财政政策执行不到位。3个县(市、区)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2个县(市、区)未按规定清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产权未进行集中管理。
  四是县级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监管不到位。存在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往来账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等问题。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对全市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县税务机关减税降费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纳税人对政策缺乏了解,对金额较小的税款退税不及时;二是有的县(市、区)存在供应商向企业收取税控设备服务费1,680元(每户280元)问题;三是个别县(市、区)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发放平台中未及时取消(变更)排污费、水资源费、出租车有偿使用金。
  (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方面
  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政府机关和国有大型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开展专项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18年12月底,共拖欠账款352,991.12万元,其中工程款345,484.65万元,占拖欠账款的97.87%。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8个县(市、区)280个项目资金未落实到位即开工建设形成拖欠账款102,920.49万元;二是3个县(市、区)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形成拖欠账款34,262.98万元;三是4个县(市、区)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形成欠款45,292.66万元;四是2个县(市、区)5个项目超概算形成欠款337.84万元;五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资金未落实到位形成拖欠账款161,158.66万元。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对5个县(市、区)147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及51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闲置1年以上未使用,涉及财政资金2.06亿元、银行贷款5.53亿元;二是5个县(市、区)未完成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8,760套,棚改安置住房超过3年仍未按期建成4,296套;三是3个县(市、区)给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违规分配住房467套;四是3个县(市、区)公租房7062套未确权、安居工程住房924套建成后空置1年以上;五是6个县(市、区)公租房租金收入390.84万元未征收到位、505.46万元未上缴财政;租赁补贴1,449.40万元未发挥效益。
  (二)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对全市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共调查了259个项目开工、建设管理及绩效等情况,涉及总投资173.46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其中3个县(市、区)13个项目未批先建;7个县(市、区)24个项目存在建设用地审批、施工许可证项目前期手续不完善等问题;2个县(市、区)5个项目存在擅自调整、变更建设规模、设计内容;3个县(市、区)4个项目设计、监理未经公开招标。二是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其中2个县(市、区)19个项目资金闲置16,550.03万元;3个县(市、区)9个项目滞留资金5,584.04万元;3个县(市、区)16个项目地方配套资金9,879.32万元不到位;10个县(市、区)99个项目超付工程款90,967.94万元、1个项目欠付工程款324.12万元。三是4个县(市、区)8个项目已交付使用未进行竣工验收。
  (三)“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审计情况
  对全市“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个县(市、区)滞留“一卡通”补贴资金1,172.13万元;二是3个县(市、区)31项惠民补贴资金未纳入“一卡通”结算管理。
  (四)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对2017年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了6个公立二级医院,12个民营定点医疗机构以及6个乡镇卫生院。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职工、居民与合疗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3,859人;二是违规支出医保基金5.53万元;三是部分医院违规收费,涉及资金433.57万元;四是医保基金未执行优惠利率,少计利息收入97.78万元;五是医疗补偿资金未及时兑付16.29万元;六是3个公立医院通过分解住院方式套取医保基金1.68万元。
  (五)扶贫资金审计情况
  对富平县2017至2018年度脱贫攻坚政策贯彻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及绩效等4个方面及苏陕扶贫协作对口支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超借移民(脱贫)搬迁资金16,524.70万元;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487万元调整用于移民(脱贫)搬迁安置,未履行调整使用手续;二是苏陕扶贫协作11个项目完工未及时验收。
  (六)公路建设项目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2016年公路建设项目暨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挤占项目资金1,090.69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及弥补经费;二是157个完工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审计;三是未实施计划内通村公路等项目、工程68个。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8年7月以来共完成渭南市博物馆建设等13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建设单位送审价67,840.32万元,审定造价61,020.64万元,核减造价6,819.68万元。通过审计,建设单位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现场及时收集影像资料和其他纸质资料的意识增强,财务核算得到进一步的规范。
  五、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
  审计渭南市公交总公司、渭南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及市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拨改投”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漏提漏缴税金15.89万元;二是市农投公司投资收益136.85万元未上缴财政;三是企业扩大支出范围,加大成本481.54万元,造成利润不实;四是财务管理不到位,主要是滞留承包车辆事故款等648.74万元、资产帐实不符、往来账项清理不及时。
  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已书面上报市人大常务委员会 ,通过上缴国库、补征税款、归还原资金渠道、统筹盘活及调整账务等方式整改审计问题9.18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2项,处理处分15人次。
  六、加强预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使用的意见
  (一)强化项目预算管理,加强预算资金审核。从源头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精细化程度,加强项目执行进度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果。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环节。加快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关注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项目,分析掌握项目未有效执行的原因,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三)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强化预算资金管理。进一步推进财政财务基础管理工作,加强部门对所属单位的监管责任,提高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时间表,确保问题整改全面、到位、切实提升整改效果。
  本结果反映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县市区、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按照市人大要求,于明年4月份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专题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