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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渭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各改革专项小组《2019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渭改办发〔2019〕1号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各专项小组,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开发区、华山景区党工委: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渭改发〔2019〕1号)印发后,市委各改革专项小组按照《工作要点》制定形成了《2019年任务分工方案》。经市委深改委领导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并就贯彻执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紧盯改革落地,强化责任担当。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改革落地,以钉钉子精神把各项改革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以上率下把改革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对标任务分工,严格台账建管。市委各改革专项小组要严格按照改革任务台账动态管理要求,对标任务分工和时序进度,按季度细化工作任务和进度要求,确保每项改革事项成果形式、进展要求、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详细明确,每项改革事项都能形成可检验的改革成果,全力推进改革任务项目化、目标化、责任化。
  三、明确工作时限,加快方案研审。各改革任务牵头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委改革方案必须前期调研、评估把关、报批审议的程序要求和“十项工作机制”中提出的“三个凡是”要求,做细做实改革方案研评审议工作。凡是市委深改委《工作要点》中部署和专项小组《任务分工方案》中涉及制定《实施方案》或《实施意见》的改革事项,7月30日前必须全部形成调研报告,8月30日前必须全部提交专项小组审议,9月30日前必须全部提请市委深改委审议,确保各项改革方案高质量、有分量、好执行、能落实。
  四、强化督察考核,推动精准落实。坚持将全面深化改革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紧盯改革任务精准落地、精准达效从严从细督察考核。市考核办、市委改革办和市委各改革专项小组要对标市委改革《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方案》,明确督察重点、盯住关键环节,主动出击,较真碰硬,严督实察,以强有力的督察考核推动改革精准落实落地。各县(市、区)也要将全面深化改革纳入本县(市、区)目标责任考核,扎实开展改革督察,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五、加强宣传评估,提升改革成效。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宣传意识,加大对优秀改革案例、先进改革经验、重大改革举措的宣传推介力度,力争在全省全国推出更多的渭南改革品牌。各改革任务牵头部门要注重与中省媒体和高等科研院校的合作交流,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全市改革成果评估宣传,补齐考核短板,扩大改革影响力,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以深化改革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附件:市委深改委各改革专项小组《2019年任务分工方案》
  中共渭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
  附件: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
  专项小组2019年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精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专项小组共承担13项重点改革任务,现提出以下分工方案。
  1.承接落实好中省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牵头单位:市职转办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体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2.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牵头单位:市职转办
  参与单位: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3.扎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参与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职转办、市司法局、市人社局等,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4.优化整合提升市县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成”。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参与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5.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努力实现“一网通办”,基本建成“线上政府”“网上政府”“掌上政府”。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参与单位:市政府办、市委网信办等,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6.制定出台《渭南市机构改革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参与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7.扎实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参与单位: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华州区、大荔县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8.推进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农业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9.持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县(市、区)城管执法体制。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参与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0.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调整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权。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1.完成中省部署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2.持续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步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涉改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3.扎实做好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2019年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精神,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共承担34项重点改革任务,现提出以下分工方案。
  1.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三年行动方案》,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改革成果。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参与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
  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30日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三年行动计划,制定落实《“5+3”专项行动方案》。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参与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30日
  3.建立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建交易中心。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参与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30日
  4.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规范招投标等专项行动,打通利企便民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参与单位:市委网信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完成时限:? 2019年10月30日
  5.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办不成书面说明制。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参与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 2019年6月30日
  6.加快关中平原城市群次核心城市建设,制定出台《渭南建设关中平原城市群次核心城市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参与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 2019年6月30日
  7.深入推进“西渭融合”,高标准推动富阎经济一体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参与单位:市级有关部门,临渭区、富平县、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30日
  8.稳妥推进水、电、气等事关民生领域价格机制改革。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参与单位:市住建局等
  完成时限:? 2019年10月30日
  9.制定《关于支持开发区创新发展追赶超越的意见》。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参与单位:市级有关部门,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管委会
  完成时限:? 2019年9月30日
  10.推行“峪长制+警长制+网格化监管”模式,巩固秦岭北麓专项整治成果。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参与单位:临渭区、华州区、华阴市、潼关县
  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30日
  11.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市属企业法人结构治理。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参与单位:市属各国有企业
  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30日
  12.积极推进“一企一策”改革,推动企业转型发展。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参与单位:市属各国有企业
  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30日
  13.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二级及以下企业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参与单位:市属各国有企业
  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30日
  14.持续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试点。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参与单位:市属有关国有企业
  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30日
  15.加快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制定《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参与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 2019年9月30日
  16.加强企业投资项目监管,制定《市属企业违规投资经营损失责任追究办法》。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参与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30日
  17.贯彻落实《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参与单位: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30日
  18.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抓好桥山、渭北旱塬生态修复。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参与单位: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蒲城县、富平县、白水县、合阳县、澄城县
  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30日
  19.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参与单位: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 2019年10月30日
  20.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参与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 2019年9月30日
  21.实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管理,严格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责任追究。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参与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
  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30日
  22.深入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参与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 2019年10月30日
  23.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参与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30日
  24.持续推进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参与单位: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30日
  25.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30日
  26.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30日
  27.制定出台《促进军民融合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参与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 2019年9月30日
  28.制定落实《全域旅游发展规划》。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
  完成时限: 2019年9月30日
  29.深入推进市级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助力政务服务。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参与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职转办
  完成时限: 2019年10月30日
  30.持续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 2019年10月30日
  31.推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落实减税降费和个人所得税改革。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渭南银保监分局
  完成时限: 2019年10月30日
  32.支持白水苹果科技产业园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抓好大荔、蒲城省级创新型试点。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参与单位:白水县、大荔县、蒲城县
  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30日
  33.加快双创平台建设,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参与单位:市科技局
  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30日
  34.制定《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投资审批效率变革的实施意见》,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参与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 2019年10月30日
  农村改革专项小组2019年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精神,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共承担15项重点改革任务,现提出以下分工方案。
  1.以“10镇40村”为载体,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暨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扶贫办、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等,中省驻渭单位,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2.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改革。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渭南银保监分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3.落实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工作要求,鼓励支持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抓好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4.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完善粮食现代流通体系。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参与单位:市粮食局、市农发行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5.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6.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进“厕所革命”“污水革命”“垃圾革命”。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7.精准实施“八个一批”脱贫措施,扎实推进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参与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8.积极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参与单位:市国土局等,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9.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任务,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0.推广合阳沟北村将财政投入农业农村各类发展资金设立“国有股”的经验,深化涉农资金“拨改投”改革。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农投公司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1.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制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意见》;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实现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2.制定《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施意见》,创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抓好产业兴村强县示范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3.支持华州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华州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4.探索开展“互联网+农机(服务、作业、监管等)”试点。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参与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5.加快供销基层社分类改造,探索形成“股份制+合作制”模式;加快“供销e家”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供销联社
  参与单位: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
  2019年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精神,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共承担15项重点改革任务,现提出以下分工方案。
  1.出台《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市人大办
  参与单位:市纪委监委、市政府办、市中院、市检察院等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2.修订《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
  牵头单位:市人大办
  参与单位:市纪委监委、市政府办、市中院、市检察院等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3.制定《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及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市人大办
  参与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4.建立健全预算联网监督机制。
  牵头单位:市人大办
  参与单位: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委网信办等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5.完成《渭南市仓颉庙保护条例》立法任务。
  牵头单位:市人大办
  参与单位:市文旅局、市司法局等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6.制定《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牵头单位:市政协办
  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7.制定《政协渭南市委员会提案审查工作细则》。
  牵头单位:市政协办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1日
  8.加快依法治市进程,加强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参与单位:市人大办、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9.深化基层民主自治,制定《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广“1+6+X”社区治理模式。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0.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化舆论引导及志愿者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团市委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1.在澄城县、蒲城县积极开展科协“三长”制试点。
  牵头单位:市科协
  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澄城县、蒲城县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2.建立市妇联执委会工作制度。
  牵头单位:市妇联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1日
  13.推动建立市县两级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
  牵头单位:市妇联
  参与单位:白水县、合阳县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4.制定《贸促会深化改革方案》。
  牵头单位:市贸促会
  完成时限:2019年4月28日
  15.建立涉外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牵头单位:市贸促会
  完成时限:2019年4月28日
  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2019年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精神,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共承担10项重点改革任务,现提出以下分工方案。
  1.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制定《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实施方案》,启动市级博物馆、图书馆改革,在有条件的县探索开展县级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参与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19年7月30日
  2.加快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参与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3.细化落实“旅游+”12个部门融合发展意见,推进文化与科技、旅游、金融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参与单位: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4.推进市级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培育发展文化产业市场主体。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参与单位: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外经局,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5.深入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双争”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参与单位: 市委及市直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6.用好用活“世界你好 我是渭南”全球多语种对外传播平台。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参与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7.统筹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组建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队,开展常态化文明劝导志愿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参与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8.制定《渭南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暂行)》。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参与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19年1月30日
  9.创建国家全民健身运动模范市。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等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0.持续深化体教结合,创建全国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参与单位:市体育运动学校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社会民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2019年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精神,社会民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共承担25项重点改革任务,现提出以下分工方案。
  1.编制《渭南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规划局等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2.深化素质教育实施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3.加快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
  4.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5.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6.深化职业教育改革。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7.加快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审计局、市科技局、市总工会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8.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综合改革,完善上下转诊机制。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参与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医保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9.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救助相关制度。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参与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9年全年
  10.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社会信用机制、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和黑名单制度。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参与单位:市医保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1.健全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参与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2.加快推行医养结合。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参与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3.继续实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参与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4.加快推进“智慧人社”建设,促进就业创业及社会保障工作。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5.推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6.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委编办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0日
  17.制定《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8.制定《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9.制定《渭南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22.深化殡葬改革,加快“互联网+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参与单位: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21.充分发挥创业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实施县镇标准化创业中心创建行动。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22.制定《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23.深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参与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渭南银保监分局、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渭南分行、武警渭南支队支队,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24.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参与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25.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2019年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精神,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共承担13项重点改革任务,现提出以下分工方案。
  1.巩固深化公安综合改革成果。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参与单位: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2.规范和加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参与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3.建立多方参与的处非工作机构,创建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新机制。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参与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4.推动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两个体系”规范运行。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参与单位: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5.推动重点行业场所手机APP管理实现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参与单位: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前
  6.持续推进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
  牵头单位:市中院、市检察院
  参与单位:各基层法院、检察院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7.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庭审实质化。
  牵头单位:市中院
  参与单位:各基层法院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8.完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强化繁简分流,规范速裁工作。
  牵头单位:市中院
  参与单位:各基层法院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9.制定《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市检察院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0.扎实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机制。
  牵头单位:市检察院
  参与单位:市县两级检察院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1.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参与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2.健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13.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审判、检察、侦查工作的衔接协调机制。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参与单位: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
  2019年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精神,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共承担6项重点改革任务,现提出以下分工方案。
  1.探索推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瞒报漏报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手抄承诺书及夫妻双签字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防止“带病提拔”。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参与单位:市纪委监委,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2.按照培养层次和专业设置,分类别、分专业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动态储备信息库。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参与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3.制定《城市基层党建各领域标准化建设办法(试行)》,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参与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4.借鉴北京“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经验,开展“街社吹哨、部门报到”试点,提升党建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参与单位:临渭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5.制定《关于选派街道(镇)干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的意见》,探索推进社区党组织书记公职化。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参与单位: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6.制定出台《渭南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在遴选、政策、服务、管理、保障等方面给于特殊支持,助力关中平原城市群次核心城市建设。
  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
  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各县(市、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30日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2019年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精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共承担4项重点改革任务,现提出以下分工方案。
  1.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会和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协调衔接机制。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
  参与单位:市委巡察办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0日
  2.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并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0日
  3.制定并落实《市纪委监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方案》。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
  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
  4.制定《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巡察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巡察办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0日